据海外媒体报道,2002年12月,欧盟环境理事会就欧洲委会员在2001年2月发表的化学品未来政策白皮书进行了讨论,内容关于化学物质登记、风险评估及审批的单一监管制度。在该监管制度下,生产企业必须证明其产品不含有害化学物质,预期销售化学产品的港商将直接受到未来的监管制度影响。此外,由于不少纺织品及玩具中均含有将受监管的化学品,因此,纺织品及玩具生产商与欧盟有关进口商也有可能受到牵连。
欧盟环境理事会讨论后达成共识,内容如下:
1.新的化学品监管制度应针对纺织品及玩具等销量较大的产品所含的化学物质;
2.由于新监管制度不允许使用有害化学物质,因此有必要研发有关的替代品;
3.生产企业未能履行责任,应向有关机构提交产品所含物质的资料,同时接受处罚;
4.新监管制度必须尽量减少动物测试。
欧盟委员会的化学品政策建议要点包括:
1.建立单一监管制度,就化学品的危害和用途提供充分的资料;
2.将进行化学品测试和风险评估的责任,由政府转至企业承担;
3.设立危险化学品审批制度;
4.未来的化学品法例将规定,每家生产商每年在欧盟销售的化学品假若超过若干吨,必须向有关当局注册。欧盟的化学品下游用户企业、相关生产企业及进口企业须对含有有关化学品的产品安全负责,并须提供产品使用及风险评估资料。
制剂生产企业及其他下游用户企业同样有责任评估其产品的安全性,包括产品寿命已尽或被弃置时产生的影响。
化学品法例也涉及了从测试所得资料的知识产权问题,任何人通过测试得到的第一手资料应尽量与其他人分享,而使用该等资料的人须向第一手资料持有者支付合理费用。事实上,法例会包括若干条文防止重复进行同一测试,尤其是涉及动物的测试。重复他人已做过的测试,仍须向拥有首次测试资料知识产权的人士支付费用。
我国相关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该法案的相关内容的实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质量,以符合欧盟相关的标准,保证出口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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